主要職責:
(一)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,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,研究提出糧食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。
(二)根據國家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,組織實施遼寧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、輪換和日常管理,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,,保障軍隊等政策性糧食的供應。監測省內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并預測預警,承擔全省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。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。
(三)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,擬訂儲備基礎設施、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,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項目。
(四)擬訂地方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。負責糧食流通、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,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。
(五)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、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,負責糧食收購、儲存、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,組織實施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。
(六)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,制定行業發展規劃、政策,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、糧食質量標準,制定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。
(七)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(八)職能轉變。
1.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,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。
2.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,完善地方儲備,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,鼓勵企業商業儲備。
3.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,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,強化動態監控,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。
4.加強監督管理,創新監管方式,全面推進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和“互聯網+監管”,著力加強安全生產,根據儲備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,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、輪換。
(九)有關職責分工。
1.與省應急管理廳的職責分工。
2.與省儲備糧管理公司的職責分工。